近價區段是基準地制度裡的空間單位:把地價性質相近的土地劃成一片,每一片選一點基準地。要點第六點第二項只給了一句原則——劃分時應以把握地價之同質空間為原則。
動手前要先備齊圖籍
要點第五點列出三類:
- 不動產相關資料、都市計畫地籍套繪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街道圖、都市計畫圖說、禁限建範圍圖。
- 地籍藍晒圖或地籍圖檔。
- 其他有關圖籍及資料。
劃分作業要在都市計畫地籍套繪圖或其他圖籍上進行,這也是要點第六點第一項的明文。
七項因素逐項看
要點第六點列的影響地價因素有七款:行政區劃及土地利用之公法管制程度;地形、地質等自然條件;交通設施、公共公用設施、商業設施等之接近狀態;土地利用狀態;事業種別及繁榮程度;景觀及災害狀況;其他明顯影響地價之因素。
這七款的共同點是它們會造成成片的價格差異,而不是單宗土地的差異。臨路寬度、形狀方整與否那類條件屬於個別因素,留給基準地的個案查估處理,不在劃區段這一層。
近價區段不等於地價區段
兩者名字像,但制度不同。
| 近價區段 | 地價區段 | |
|---|---|---|
| 依據 | 地價基準地選定及查估要點第六點 | 地價調查估計規則第十八條 |
| 用途 | 選定基準地的空間單位 | 編製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地價的估價單元 |
| 劃分單位 | 要點未定行政單位 | 以鄉(鎮、市、區)為單位實地勘查 |
| 特別規定 | — | 繁榮街道得劃路線價區段;公共設施保留地應單獨劃分 |
地價調查估計規則第三條把公告現值的辦理程序寫得很清楚,第四步才是「劃分或修正地價區段,並繪製地價區段圖」,第五步估計區段地價,第六步計算宗地單位地價。那是一條為大量估價設計的流程;近價區段則是為了挑出一宗可以做個案估價的代表性土地。
區段圖與劃設順序出自作業手冊
繪圖規格與劃設的優先順序不在要點裡,寫在內政部編印的地價基準地選定及查估作業手冊。實務上的作法是:以都市計畫圖、地籍圖或地形圖為底圖繪製並標示比例尺,用紅線標出近價區段界線,基準地以螢光色標示並標明編號與地價;若採與鄰地合併或虛擬開發單元進行土地開發分析,該範圍另以紅色虛線表示。
劃設順序方面,手冊的作法是優先在各使用分區中地價最高的地價區段劃設近價區段並從中選點,重大工程或整體開發範圍及其周邊亦得優先劃設。在地籍尚未整理完成的整體開發範圍內選點時,因區段內土地本來就可能因開發而變更形質,可不受要點第七點「恆久性」原則的限制。
上述內容本所引用的是一〇八年版作業手冊,本文未核對手冊原文。手冊逐年編印,規格會調整,實際應以主辦機關當期提供的版本為準。
三個常見誤解
「近價區段就是公告現值的地價區段換個名字。」 兩者法源、用途、劃分單位都不同,界線也不必然重合。
「區段劃得越細越準。」 要點第八點是一個近價區段設一點基準地,劃得越細、點位越多,作業量與審議量同步上升。原則仍是把握同質空間,不是切得越碎越好。
「臨路條件不同就該分成兩個區段。」 臨路屬個別因素,由基準地的個案查估與後續的個別因素調整處理。
洽詢時可以先準備的東西
- 都市計畫地籍套繪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或地籍圖檔
- 都市計畫圖說與禁限建範圍圖
- 前一年度的近價區段圖與區段編號
- 轄內重大工程、整體開發範圍的位置與進度
- 本年度是否新增或調整區段的指示
近價區段的實際劃分結果由主辦機關認定,各縣市當年度的作業規定與圖資格式不盡相同,應以主辦機關當期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