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案件問題
評估設定地上權的
權利金底價。
受臺北市政府委託,就信義段四小段32、33-2地號市有土地,辦理設定地上權價值委託估價服務。
舊站記錄列示50年存續期間、年租條件與使用限制;33-2地號地下另有須維持使用的停車設施。
地上權估價 / 市有土地
在基地位置之外,釐清權利條件與使用限制。
01 / 案件問題
受臺北市政府委託,就信義段四小段32、33-2地號市有土地,辦理設定地上權價值委託估價服務。
舊站記錄列示50年存續期間、年租條件與使用限制;33-2地號地下另有須維持使用的停車設施。
02 / 分析依據
原紀錄記載進行產權、一般因素、區域因素、個別因素及不動產市場現況分析,並依最有效使用情況辦理評估。
估價方法採價格比率法與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作為權利金底價參考評估的依據。
03 / 專業判斷
本案例呈現土地位置以外的權利與使用條件,如何成為估價工作的分析背景。公開紀錄未列示估價金額,本頁亦不推定後續交易結果。
來源:舊站案例001,發布日期2022-01-31;上述內容均為歷史案件條件,非基地現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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